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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3-31    点击次数: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纺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加强领导等原则,组织实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在“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学位点(或方向)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建“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对各小组进行相应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

1.按“纺织科学与工程”和“材料与化工”两个学位点的学科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均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

2.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3.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4.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过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保证复试质量。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复试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

3.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2。

4.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总分最低分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5.学位点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内容:

1.核查考生的《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转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考生。

5.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6.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按照要求下载体格检查表(https://yjsc.usx.edu.cn/info/1186/5018.htm)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学位点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组织

1.2025年本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研究生和“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以钉钉作为主要复试平台。

2.学位点在复试前将提前逐一与考生取得联系,了解考生实际情况,确保考生在具备远程视频复试条件下再开展复试工作。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将提出有效的替代方案,进行技术兜底保障。积极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3.复试前学位点工作人员将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调试、运行、模拟演练等相关工作。采取分批复试方式,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网络远程复试包括英语水平、综合能力和思想品德(详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章节)。必要时进行心理复试。

5.网络远程复试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品德,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学院采取各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好试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试题,对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题目不同、难度相当的试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考生必须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要主动会同复试平台提供方自觉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杜绝任何作弊行为。

(四)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平台

负责人员

上午、下午

或晚上

8:30-9:30或13:30-14:30

或18:30-19:00

1. 考生线上报到;

2. 考生线上资格审查,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核验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3. 发送学位点复试日程安排表;

4. 调试设备(提前备好电脑手机各一部,用于视频双机位)并检查桌面和周围环境;

5. 宣读考场规则并告知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钉钉平台

学位点秘书

9:30-12:00或

14:30-17:00

或19:00-21:00

复试以远程网络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

综合能力面试(100分),分别为英语水平测试(30分,含英文自我介绍、外文翻译)和综合能力考察(70分)及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钉钉平台

复试小组组长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外语水平考察(满分为30分):英语水平考察,主要通过英文自我介绍、对话、翻译等形式测试考生的英语口语和专业英语水平;综合能力考察(满分为70分):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侧重于更全面地了解考生综合能力。

2.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2)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3)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与考生远程视频谈话,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要求线上出示相关材料。

3. 其他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复试考察过程的组织秩序管理,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资格审查单参加复试,注意候场考生的秩序管理及安排;复试小组所有成员按规定时间到达后方能开始复试,复试小组成员应将手机关机并上交统一保管,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遵守复试现场要求。

五、调剂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首先应达到国家分数线(A类地区)要求,并满足我校“纺织科学与工程”和“材料与化工”学科的复试与调剂有关要求,即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简章中的“纺织科学与工程”和“材料与化工”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具体要求

1.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拟调剂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及时公布,并发布复试通知。

5.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位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察成绩+综合能力考察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0.6/5+复试总成绩×0.4

序号

成绩类别

满分

备注

1

初试

500


2

外语水平考察

30


3

综合能力考察

70

4

体检

合格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合格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复试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入总分,相关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不予录取。

七、录取及上报

考生总成绩按纺织科学与工程学术四大方向(纺织工程、纤维与复合材料、纺织品设计与工程、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以及材料与化工两大方向(现代纺织工程、生态染整工程)分别排名,依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未开始前,可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未尽事宜,按《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执行。其他事项详见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和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务必查看)。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c.usx.edu.cn/yzw/sy.htm。

绍兴文理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网址:http://tfc.usx.edu.cn/

八、联系方式

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志廉楼311室

宋老师:0575-88331172 17621214891

 

绍兴文理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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