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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纺织服装学院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    点击次数:

各系、科室、实验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的行动计划》(绍学院党委[2019]4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决定开展2023年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持续推进我院教育教学内涵发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重点

围绕我院 “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课程思政、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现代产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室建设、研究生教育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与纺织智造现代产业学院成员单位产教融合项目的立项建设。

、立项数量及方式

2023年度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择优立项,最多不超过12项,其中实验室建设专项不超过3项。立项项目优先推荐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学院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项目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结题前至少发表或录用与课题相关的教改论文一篇。无故未能按期结题的二年内(2025年9月~2027年8月)不推荐各级各类教改、课程建设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二)申报项目团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以上同级项目。

2.同一研究项目已列入更高级别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上一轮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五、材料报送及评审事项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填写纺织服装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一栏按3000元的标准填写,将《申报书》的纸质稿(一式二份,用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稿(以“申报人姓名+项目具体名称”命名交教研科,由教研科汇总填写《纺织服装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材料申报截止日期:6月20日17:00前(注意:因评审、公示等程序要求,截止日期后的材料恕不受理)。

联系人:郭薇薇,联系电话88341271。

附件

1.纺织服装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纺织服装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纺织服装学院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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