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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学术岗人员参与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7-05-26    点击次数: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聘期考核办法》(绍学院党委〔2016〕71号)《关于加强学术岗位人员参与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的意见》(绍学院办发〔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组织领导

成立学术岗人员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长:奚柏君、钱红飞

 段亚峰、李旭明、宓才裕、学科主任,党政办、学生科、教研科负责人

原则要求

1.坚持总体指导与具体分析相结合。量化细则是指导性的原则要求,负责审核证明的部门要具体事项具体分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坚持个人负责和学院考核相结合。个人要对所提供材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审核证明部门在分工合作基础上,认真负责做好审核工作,必要时可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实施过程

1.个人申报。对照量化细则(附件1)填写考核登记表(附件2)。

2.审核公示。由审核证明部门初审和考核领导小组终审后公示。

3.结果报送。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学院做好存档,至下一轮聘任工作完成。

四、附则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017年5月26日    

  [2017]03号:学术岗人员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量化细则.pdf

纺织服装学院学术岗人员校内外服务工作考核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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